当两家公司以相同的产品在一个国家的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时,被称为双头垄断。这种情况再次出现在机床领域。
大部分时候是从一家强大的、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开始的。它在技术上更有优势,有很高的声誉,市场份额最高,营收也很高。然后,从小型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这些公司的特点是有一个新的想法,甚至仅是始终如一、雄心勃勃的企业管理,其增长速度快于市场,并接近占据主导地位的第一位。
这样冉冉升起的新星企业完全专注于他对该行业的看法,这反过来又让他感受到了挑战,他越来越专注于防守。这这段时间里,他们只认识自己和一个竞争对手。
这种“排他性”的竞争关系需要精力和金钱的大量投入。一方通过一场往往是毁灭性的价格战削弱另一方。但世界不断变化,突然间,似乎是第三方,有时是第四方的竞争对手采取了略微不同的方式,挑战了两者,或者一项新技术超越了双头垄断的技术。
建议:
1.在与竞争对手有实质性的竞争情况下,应避免对竞争对手的活动做出强迫性反应。必须始终考虑到不断发展的整体市场。
2.有关公司的战略应该是通过增加其他产品来“软化”直接对抗。
3.两家很相似的公司合并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