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磴口县居民秦某夫妇从磴口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手中接过60000元现金后,不停地说:“太感谢你们了!”
10月26日,磴口县居民秦某卖了葵花准备给人还账,60000元葵花款就没往银行存,他把钱卷在被子里放进立柜。10月27日,秦某家雇了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的一台玉米收割机收割玉米,忙碌了一天,到晚上12点多才休息。这时,收割机机主和其助手要在院外的皮卡车上睡觉,由于天冷,车主就找秦某借被子。秦某忙了一天,忘了被子里裹着钱,直接把裹钱的被子递给了机主。第二天,机主把被子还了回来,秦某还没想起被子里的钱,把被子直接晾到院子里。
10月29日,秦某准备用钱时,才想起被子里的钱。秦某夫妇急忙找到机主和其助手,二人都说没见,无奈之下,夫妇俩拨打110报了警。接到报警后,磴口公安局刑警大队非常重视,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民警首先在现场查找,但把秦某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经现场勘查证明:钱确实丢了!民警分析认为,钱肯定是丢在收割机机主的皮卡车上了。
当日,民警把机主和其助手叫来,在皮卡车和收割机上找了个遍也没找到,现场询问这两个人,两个人都说没见。经过内查外调,很快,机主助手的嫌疑被排除,疑点落在机主身上。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机主在秦某丢钱后,曾回过家。民警推断,钱很可能被机主放在家中。民警耐心劝说机主,机主终于承认,他捡到钱后,放在自己家中。随后,他把钱交到民警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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