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挂牌两块涉宅用地,一块位于衢州高铁新城,一块位于江山城南。
地块详情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01地块
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01地块面积139524平方米,项目将建五星级酒店、会展中心、书店、总部办公楼、住宅等业态。
地块位于衢州市智慧新城钱江大道以南,黄山大道以东,常山路以西、智造路南北两侧。
出让地块采用“限地价、竞自持商业面积、竞配建住宅商品房面积”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156801万元,约合楼面价6220元/㎡。
设定上限价格为人民币203801万元,约合楼面价8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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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
土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道路用地50年。
出让地块规划打造成城市客厅,是新城主要的门户客厅,通过注入新型业态激活城市生命力。
地块毗邻的杭衢高铁线将于2023年投入使用,杭衢高铁开通后,两地通勤时间缩短至40分钟,杭衢两地衢州的青山绿水将与区域创新中心、消费市场、客源市场直接对接,是人流汇聚的第一站,加上地块东侧与科创金融小镇相邻,西北侧的国际航空学校业已开始建设,极具商业价值。
地块北邻钱江大道,西接黄山大道,南侧紧挨教育小镇,交通便利,教育资源优渥;地块北临南孔公园,东临中央生态谷,景观生态绿廊环绕场地,生态宜居。
*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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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和地块要求
1.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139524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127003平方米,城市道路(GT-01-01e地块)用地面积12521平方米。规划净用地包括:GT-01-01a地块用地面积27132平方米,GT-01-01b地块用地面积54875平方米,GT-01-01c地块用地面积23009平方米,GT-01-01d地块用地面积21987平方米。
2.出让地块拍卖起始价156801万元,其中GT-01-01a地块(酒店)及分摊城市道路、GT-01-01c地块(会展)及分摊城市道路地价8288万元。如拍卖出现溢价,按照相应土地用途的建筑面积进行同比例分摊。
3.出让地块内GT-01-01b、GT-01-01d地块按标准分别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其中服务设施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要求应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条件,二层、三层的内设电梯并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由受让方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4.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
5.出让地块采用“限地价、竞自持商业面积、竞配建住宅商品房面积”出让方式。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203801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的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所建零售商业用房自持比例程序,竞买人每轮投报比例必须为1%(零售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00%,且首轮投报比例不得小于2%。随后每一轮投报比例应高于前一轮投1%以上(含1%),且应为1%整倍数。竞投的自持商业面积不得销售。
当竞买人将自持面积比例投报为100%时,则转入投报配建住宅商品房程序。竞买人每轮投报的住宅商品房面积必须为50平方米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44900平方米,且首轮投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随后每一轮投报面积应高于前一轮投报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且应为50平方米整倍数。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配建的住宅商品房连同按照配备比例的地下车位竣工验收后一并无偿移交衢州市智慧新城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配建竞投的住宅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装修标准与品质应不低于所在地块住宅商品房,并与所在地块住宅商品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装修、同步交付。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建竞投的住宅商品房须在开发项目中优先落实。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需征求衢州市智慧新城管委会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配建竞投的住宅商品房原则上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应与所在地块住宅商品房统筹配置并共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配建竞投的住宅商品房和其他住宅商品房之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隔离,朝向与所在地块多数商品房保持一致。配建的车位需集中布置,且位置应靠近落位房源楼幢,验收合格后随同住宅商品房无偿移交给衢州市智慧新城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
6.出让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地块开发总建设周期3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酒店建筑主体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4个月内酒店、会展中心主体结顶,36个月内酒店、会展中心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7.酒店建设经营要求。
(1)酒店须按五星级及以上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为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引进五星级及以上酒店品牌运营管理,具体品牌要求: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希尔顿酒店,洲际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洲际酒店,万豪国际酒店集团旗下的万豪酒店、JW万豪酒店,凯宾斯基酒店集团旗下的凯宾斯基酒店,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旗下的香格里拉酒店。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8.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地下建筑面积按设计规范执行,客房数不少于500间,配置一个以上面积不少于1500㎡的大型宴会厅(会议室)。
(2)酒店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筑主体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4个月内主体结顶,36个月内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酒店须由受让人自持,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
8.会展中心建设经营要求。
(1)会展中心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地下建筑面积按设计规范执行。
(2)会展中心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主体结顶,36个月内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会展中心须由受让人自持,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受让人自持期满后如需转让,受让方的选择须征得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的书面认可,转让后不得改变会展中心的名称和功能用途。
(4)受让人须引进专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会展中心的整体运营,该专业运营管理公司须在衢州市智慧新城注册专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公司。运营补贴期间确保每年举办各类展会、展览、赛事活动等不少于12场,其中经报备的全国性展会不少于3场,普通展会每场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0㎡,全国性展会使用面积不低于15000㎡。运营补贴期间每年提供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累计60天的免费使用时间。
9.商业用房分割要求。商业用房区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不得小于300㎡,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小于300㎡的不动产权证。
10.住宅地块建设要求。项目内住宅办理预售许可证须与酒店、会展中心的工程进度挂钩,分七期进行预售。
酒店取得建筑主体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可办理第一期住宅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含地下,下同)的20%;
酒店工程进度达到±0.00,可办理第二期住宅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
酒店工程完成主体一半楼层建设,可办理第三期住宅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0%;
酒店工程主体结顶后,可办理第四期住宅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
酒店工程通过主体结构验收后,可办理第五期住宅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酒店内部及会展中心装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可办理第六期住宅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
酒店、会展中心正式全面开业运营并通过酒店品牌履约评估确认后,剩余住宅可全部办理预售许可证。
1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人须确保项目公司核准设立后,不得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本项目投资。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公告进行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公司承继本公告明确的受让人权利和义务,当该项目公司未承担其义务时,应由受让人无条件承担或履行相应的投资义务,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共同连带承担全部责任。
14.出让地块内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住宅部分(低层建筑及叠排除外)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表4.0.1要求,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主体结构不低于20分)。
15.出让地块受让人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16.出让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
江山城南商业综合体地块
江山市城南商业综合体地块出让面积86878㎡,预计6月29日上午9:00出让。
地块位于江山市城南片区,江滨南路以北,清湖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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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用房面积”的拍卖出让方式,按限时竞价(投报配建保障性用房面积)方式进行。投报配建保障性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单位。
该地块起始总价为720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为4201元/㎡,其中整体自持商业部分总价为3718万元,最终成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同地块用途的价格与土地出让起始价比例一致(土地拍卖溢价部分同比例分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5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上限价格为90000万元,约合楼面价5252元/㎡。
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保障性用房程序,竞报配建保障性用房起始面积为100平方米,增加面积幅度为50平方米/次或其整数倍,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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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容积率≥1.669且≤1.973,建筑密度A区块≤50%、B区块≤25%,绿地率B区块≥30%。
建筑控制高度:A区78~80米;B区36~60米。
地上建筑面积≥145016平方米且≤171370平方米,其中60000平方米≤A区块≤65100平方米,85016平方米≤B区≤106270平方米。
建筑层数:B区住宅地上12-20层;A区地下≥2层、B区地下≤2层。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
土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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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要求:
1、A区:8000平方米≤地下商业用房面积≤10000平方米。
2、B区快递服务站:在物业用房一楼配置快递服务站,建筑面积25-30平方米。
3、B区地下洗车场:在地下停车场设置为小区服务的小汽车洗车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统一管理。
4、B区公共配套用房(含物管用房、小区健身用房、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公共配套用房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纳入小区物业统一管理。同时满足:
(1)小区健身设施: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体育健身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3平方米/套配建,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9平方米/套配建室外体育健身设施。
(2)公共文化设施:①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平方米;②小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不得与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抵扣);③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要符合《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并应与小区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5.开闭所:在A区合理设置开闭所,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
6.通讯机房:在A区、B区地下分别设置约30平方米的通信机房。
城市设计和建筑控制要求:
1.采用现代简洁的建筑风格,营造和谐城市天际线。
2.建筑形体:原则上采用平屋顶。沿道路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平台和露台,屋顶不得设置平台和露台。不得在建筑上设置与功能无关的构架。B区不得设置户内下沉庭院,住宅层高不得低于2.9米,户型进深不小于11.5米(中间户型含连廊)。
3.B区架空层:小区中心景观区域建筑应设置架空层,架空层面积不得低于用地面积的2%,架空层层高不小于4米。
4.地下空间要求:
(1)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原则在地下建筑控制线内设置。A区除商业用房面外,其它用于地下停车、设备用房等;B区只用于地下停车、设备用房、人防设施、住宅贮藏室功能,不得设置商业服务业用房。经方案论证合理时,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通道允许在总用地范围内设置。(2)B区设置地下储藏室时,应采用公共通廊式布局,且不得与住宅户内连通,单间储藏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