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环卫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高城市环卫文明作业水平,依据国家环卫作业管理有关法律、标准、规范和要求,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规定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基本要求、城市道路和主要公共场所保洁养护、垃圾收集、运输与处理、公共卫生间管理、环卫专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等内容(偏远城区参照执行)。
1.文明工作行为规范;
2.环卫专用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3.垃圾转运站管理标准;
4.垃圾箱设置及管理标准;
5.道路清洁、养护作业标准;
6、浇水操作规范;
7、机械清扫车操作规范;
8.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文明工作行为规范
(1)环卫工人应当文明、清洁、安全、有序地开展工作,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二)环境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保存完整的操作、检查记录。
(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包括清扫车司机和协助清扫的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反光背心、戴安全帽,保持衣着整洁,不得衣冠不整。其他环卫工人也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佩戴胸牌。
(五)保洁环卫工人应根据路段人流量、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人流量、车流量高峰,避免发生事故。清扫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时,注意观察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
(六)各类环卫车辆(机动车)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开展环卫作业。环卫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作业。
(七)作业机具不得摆放在花坛、绿化带内、树木、电线杆上,暂时不使用的作业机具应摆放在垃圾收集车内或不显眼的位置。
(八)作业时,不得将道路杂物、垃圾扫入沙井、花坛,不得焚烧树叶等杂物。
(九)各类垃圾收集车辆(包括平板车)应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渍、无悬挂物,与道路平行停放。装载垃圾时,车内垃圾应避开行人视线。
(10)移动式街道转运站进行垃圾二次转运时,应当使用屏风遮挡行人视线,确保街道转运时看不到推车和暴露的垃圾。
(11)运输垃圾时,车辆应轻停、轻开轻关车门、轻装轻卸垃圾,尽量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十二)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当加盖遮盖,并清洗车身、轮胎,不得有悬挂、漂浮物,防止二次污染。
(13)垃圾桶、果皮箱应统一整齐摆放,每天清洁容器及其周围,保证可见容器原有颜色及周围路面。
14、垃圾转运站(点)必须保证转运秩序,转运结束后清理现场,确保周围环境整洁。
15、提前了解天气情况,穿雨衣、穿制服,不要打伞工作。
(十六)认真做好所辖区域保洁卫生工作,工作期间不得坐岗、不得转岗、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如厕、急病等)需离开岗位的,应交由就近保洁人员接替,离开岗位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十七)上班期间不得与他人聊天、吸烟、吃东西、看棋、打牌、看书报、听广播、做私事或者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八)早晨清扫作业时,不得发出过大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清扫间隙,应将清扫工具摆放整齐,清洁垃圾密封存放。非一般清扫时间,不得使用大扫帚。
(19)洒水车驾驶员作业时,必须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冲洗、洒水规定,遇到密集行人时要减速慢行,控制车量,减少对他人造成干扰。
(20)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语言,不得无故打人、侮辱他人;环卫工人必须服从各级质检员的管理,不得打人、侮辱质检员。
环卫专用作业车辆管理标准
1.车辆范围
全市使用的环卫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垃圾压缩车,机动运输车,各类作业车辆,各类平板车(含自卸车)等。
2.车辆用途
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作为载客车辆使用。日常车辆管理工作由各城管局指定的环卫(装备)部门或基层环卫站(队、公司)负责管理,并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保养、保险等,并有效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3.停车
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停放在区城管局或基层环卫站(队、公司)指定停车场,无特殊原因或者工作需要不得擅自使用。停车场必须设有固定值班室,有专人看管,负责车辆停放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4.车辆保养
5.车辆外观
1、作业车辆非垃圾接触部位无任何污渍,可见原有颜色。
2、压缩工作完成一半后,作业车辆垃圾接触部分可视范围内不会有污垢或明显污渍。
3.非机动车通行必须遮盖行车轨迹,视野范围内不得有垃圾、杂物暴露。
4、车身完好、无杂物,外观无明显损伤。
5、当天完成作业的车辆轮胎干净、无污垢。
6.车辆清洁
1、装载垃圾后清理车辆上的悬挂物及杂物;
2、当天工作完成后,彻底清洁车辆;
3、清除驾驶室内的灰尘;
4.关闭门窗;
5、用高压水枪从上到下、从前到后清洗,特别注意轮胎、雨板等部位;
6.擦拭盒子。
垃圾转运站管理标准
1.本标准所指垃圾转运站包括:固定式转运站和移动式转运站。
2、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3、垃圾箱在装车过程中,离地时必须清理箱体,垃圾箱出站后必须清理站内。
4、设备及容器必须符合密封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溢出。大件垃圾、树枝、家具等应拆开装入桶内。严禁运输建筑垃圾。
5、定期对转运站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每日对支点部位进行清洁、润滑,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中转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改变,管理室、工具室、操作台等应保持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7、保持中转区内外环境整洁,墙面无涂鸦、无杂物乱堆、无垃圾散落、无污水堆积,绿化区域良好,5米范围内无晾晒衣物等影响市容的物品。
8、垃圾运输、压缩过程中应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抑尘、除臭,保证站内外空气清新。作业时应关闭门窗,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的噪声滋扰。
9、装垃圾时要打开排污阀门,出站前要检查车体是否关闭复位,防止垃圾散落、污水外泄,确保车体清洁完好。
10、转运站作业完毕后,必须对站内进行清扫、冲洗,设施设备必须全方位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
11、定期检查、清理空气净化设备及污水沉积物,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四害繁殖期,站内苍蝇数量控制在5只以内,非繁殖期,站内苍蝇数量控制在3只以内。
垃圾箱安装和管理标准
1.制定标准
(一)设置范围及密度要求。设置范围:各区果皮箱应逐步覆盖辖区内主次干道、一般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及背街小巷。垃圾箱设置应基本覆盖城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设置密度: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城市交通繁忙道路应每隔50-100米设置一个垃圾箱;其他主次干道应每隔100-200米设置一个垃圾箱;其他道路应每隔200-400米设置一个垃圾箱。公交车站应设有单独的垃圾箱。
(二)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安装的垃圾箱必须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坚固耐用、防雨、阻燃、便于清洁和维护。
(三)在繁忙的商业路、主次干道等道路两侧及交叉口处设置垃圾箱,主次干道、公交站旁不得设置竹篓等非正规垃圾容器。各区要要求餐饮店按规定在门前设置垃圾箱。
2.管理标准
(1)垃圾箱由环卫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统一设置、更新。
(二)各区要做好垃圾箱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清扫、清空维护作业规范,日常维护作业基本建立健全垃圾箱清扫、清空机制。
(三)各区要在主、次干道配备保洁、清扫人员,组织专门保洁队,配备专人负责垃圾容器清洁,配备垃圾箱清扫、保洁、养护人员,按照每人每班负责60套垃圾箱进行量化考核。主干道每天保洁1次,次干道每两天保洁1次。对垃圾箱进行刷洗擦拭,摆放整齐、清空、加盖(锁)并恢复原位。
(四)放置在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必须实行专人专量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损坏垃圾箱,实行损坏责任追究制度。
(五)垃圾箱位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密封良好,外表整洁,无垃圾溢出,建筑内外墙无明显积灰、污水痕迹。
(六)对老旧、破损的垃圾箱应及时修复、重新涂漆;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更换。
(七)垃圾箱广告应当强调文明用语,宣传垃圾分类收集。
道路保洁养护作业规范
1.工作时间
晨扫时间:主次干道夏季、秋季6:30前完成,春季、冬季7:00前完成;社区街道7:00前完成。
清扫时间:主次干道7:00~22:00;社区街道7:30~20:00;重点路段7:00~24:00。
2.经营范围
社区作业范围:社区所有开放公共区域、大街小巷、房前屋后,除封闭式居住区、庭院、单位自洁区域外。
3.操作标准
(一)标准定额:每人每天(班次)保洁面积为:主干道3800—4800平方米;社区道路5800—6800平方米。
(二)质量标准:路面应保持原色,无多扫、无漏扫,做到“六无”、“四清”、“两少”,即无果皮纸屑、无洒落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无淤泥堆积;路面干净、沟眼干净、绿化带树坑干净、墙基干净;少尘土、少落叶。
4.操作流程
1.清洗操作流程
1、设备准备:竹扫帚、棉扫帚(带叶子的竹扫帚)、道路垃圾收集车。提前到达岗位,穿有标志的制服,做好清扫准备。
2、保洁流程:道路保洁,先安排洒水车冲洗车行道,将路面杂物冲至花坛边(人字沟);然后按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安排人员,一扫一扫,平推扫;先粗扫,后精扫,边扫边堆放(堆放距离井盖1米以上);清扫完毕后,用扫帚刷洗沟渠,清理沟眼;然后收集、运输;最后做好交接准备。
3、操作方法:有风时顺风扫;人流量大时轻轻扫;用扫帚尖在树坑缝隙中反向扫;灰带严重、破坏性严重的区域要反复扫。
(二)清洗操作流程
1、准备器材:小扫帚、簸箕、清扫车、拾荒者、小铲子。提早到达岗位,穿有标志的制服,准备接班。
2.清洗过程:
保洁人员配置:按照保洁区域分配保洁人员,并结合区域实际,增加非机动车道、学校、车站等重点区域的人员部署密度;
自行车巡逻保洁:根据破坏程度和高峰时段,各道路、各社区配备、安排自行车巡逻保洁员,增加保洁频次;
小区夜间保洁:利用自行车分区巡逻清扫,带上扫帚、铁锹,及时清理小区内裸露的垃圾。
3.操作方法:
日常清扫一般在人行道上进行,同时也兼顾其他道路和垃圾箱周围区域;骑自行车清扫时,应顺着车流方向行驶;清扫快车道时,应逆向行走收集垃圾。
5.特殊情况处理
(1)对路内停车位及未定期清扫的区域应及时重新清扫。
(二)街道运输垃圾时,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工作完毕时现场清洁。
(三)如有洒土、车轮上沾泥等道路污染情况,要及时清理,同时做好安全防护。
(四)下雨天,保洁人员要利用雨水清扫路面、冲洗沟渠,天气放晴后,要用棉质扫帚清扫灰尘。
(五)道路上有积水时,应先用扫帚清除积水,然后按顺序清扫该区域。
(六)大面积道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当在清理点附近约100米处,沿来车方向设置显眼的警示标志。
6.质量检验
浇水作业规范
1.手术时间及频率
冲洗时间:每天7:00前、22:00后;
喷药时间:9:00至22:00。具体时间段:9:00-12:00;14:00-17:00;19:00-22:00;
喷雾频率:主干道每天喷雾3-5次(夏季6-8次);一般道路每天喷雾2-4次(夏季4-6次)。
2.浇水操作规范
(一)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时规定,按时到岗,按照规定区段、时间完成道路清扫、喷洒保洁、抑尘等任务。
(二)洒水车在早上7点至晚上8点作业时,应发出警示音,提醒行人让路,如警示音失效,应停止作业。洒水车在每天晚上10点至早上6点作业时,不得鸣喇叭,以免噪音扰民,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反光膜)。作业时警示灯应亮,示宽灯也应亮。
(三)遇到人群密集、路窄且门多的情况,应降低车辆行驶速度,调节水压,减少水量,尽量不干扰行人,严禁水渣超越人字沟(花坛立石)。
(四)洒水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蛮干。洒水车道路作业时车速为20-25公里/小时。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五)气温低于2℃时,严禁浇水;气温接近2℃时,上午10点以后才可以浇水。
(六)洒水作业要逐步实现冲洗与喷雾相结合,在气温高于33℃的高温季节,每天12:00至15:00可用洒水车进行冲洗、洒水,替代人工清洗,不断提高人性化作业水平。
(七)作业人员应树立节水意识,供水作业过程中避免浪费。洒水车必须在指定取水点取水。
(八)进行污染清理作业时,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绕行。
(九)洒水车辆必须保持外观整洁,水箱周围不得堆放与作业无关的物品。
3.道路保洁作业规范
1、道路保洁时间:每天23点至次日清晨6点、11点至14点,如遇下雨则利用雨水进行道路保洁。
(三)作业要求:
1、洒水车依次冲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人员跟随洒水车清扫,对人字沟、立石、交通标志、安全岛等重点部位进行反复冲洗。若积水过多,人员要反复清理,并将积水扫走洒水车厂家电话:,确保不留水渍。
2、清洗作业时应适当调节水压,洒水车、机械扫路机、人工擦洗等配合,清除路面上的泥土、砂石、污渍。清洗污染严重的路面时,必须反复冲洗,直至可见路面原色为止。
(四)特殊情况处理
遇有大风、大量落叶或特殊情况造成大面积道路污染,需要进行临时道路清扫时,应当报市局环卫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机械清扫车操作规范
1.工作时间
上午7:00-9:00;下午12:00-14:00;晚上18:00-20:00。
2.经营范围
该市的道路、重要主次干道、高架桥、车辆隧道、涵洞均被漆黑一新。
3.操作标准
(一)标准定额:每台机器每小时可清扫面积10000至12000平方米。
(二)质量标准:不丢段、不漏扫;不乱倒垃圾、污水;作业时应将刷盘调整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刷丝;不扬尘、不抛洒、不洒漏、不滴落。
4.操作流程
1.准备
车辆驾驶员每天清扫前应检查车况、刷子、油水情况,根据路况调整扫地机的边刷和吸尘口,规范穿着有标志的服装。
(二)主要流程
1、人工配合:人工清扫人行道,将路渣扫至人字沟边;
2、洒水车配合:洒水车对快车道、慢车道进行洒水,将道路残留物冲洗至花坛(人行道)侧;
3、机械清扫车清扫:机械清扫车沿慢车道(非机动车道)推进进行清扫;
4、机械清扫车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节箱压及刷板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避免“干扫”,确保喷扫不扬尘、不漏土。严禁侧扫、吸口不接触地面空转;
5、清扫车完成清扫后,将污水及道路杂物排至指定垃圾场,并确保车内垃圾卸出。
(三)清洁保养
1、作业完成后,清洁扫地机机身、刷子、垃圾桶、吸盘等各部位;
2、清洁后,检查车辆主、辅发动机的油压、水电、空压机运行情况;
3、完成清扫、检查手续后,将扫地机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准备下一次清扫。
4、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保持车辆整洁、性能良好。
(四)操作方法
1、原则上,机械清扫车应沿靠近花坛(人行道)立石边的慢车道(非机动车道)以低速、匀速行驶,主要清扫道路灰带及交通标线。
2、清扫车后部应有反光标志(或反光膜),作业时应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应亮宽度指示灯,关闭提醒音乐。
3.清洁车辆必须靠近路边停放,禁止在公交车站50米范围内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5.特殊情况处理
1、盲区:车辆运行转弯处、不规则道路、连接通道及大型单位出入口等机械无法清扫,需要人工清扫的地方;
2、深沟:因路面条件限制,扫地机的刷子无法到达该处,需要人工清理;
3、由于道路两边树枝太低、距离太近,容易刮伤车厢上的油漆,机器扫地机无法旁扫,需要人工清扫;
4、过街作业:灰尘、垃圾易落入沙井,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机械清扫车要绕过沙井,需人工清扫;
5、垃圾、杂物体积过长、过大:容易导致吸盘堵塞,机器扫地机要绕过去清扫,需要人工清理;
6、特殊情况支援:遇有重大支援活动、突发污染事件,机械清扫车快速到达,有效配合其他人员、车辆,快速处置情况,确保路面整洁。
公共卫生间管理标准
1.公共卫生间的管理范围
由环卫部门统一编号管理的城市内公共厕所、签订协议向社会开放的社会单位厕所、统一招标后按规定设置的移动公厕以及应当符合统一管理规定的其他厕所。
2.公共卫生间开放时间
主次干道沿线一级公厕、二级公厕开放时间为:夏秋季节5:00-24:00,春冬季节6:00-23:00;居住区二级、三级公厕24小时开放。旅游景区公厕开放时间与旅游景区开发时间同步,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公厕开放时间酌情延长。移动公厕开放时间参照一级、二级公厕开放时间。
3.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质量
(1)公共卫生间采光、照明、通风良好,一类公共卫生间无异味,二类、三类公共卫生间及移动公共卫生间无明显臭味。
(2)卫生间地面应平整、清洁,无积水、烟头、纸屑、唾液等杂物。
(3)厕所内的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清洁,无灰尘、污渍、蜘蛛网、涂鸦及破损。
(iv)厕所座椅干净整洁,在小便池或尿液中没有粪便或粪便积聚,没有阻塞,排水管和管道没有障碍。
(v)厕所管理室(工具室)中的物品必须整齐,有序地放置,没有混乱和闲置的人员,并且不得将房间用于其他目的。
(vii)厕所储罐盖子紧密,没有粪便,没有粪便,没有停滞的水,并且在公共厕所周围没有杂草。
(8)在公共厕所外3米之内,环境干净整洁,没有卫生的死角,并且在建筑红线内没有垃圾,粪便,污水,杂草,杂草,废物或一堆其他物品。
(ix)公共厕所,清洁要求,负责人,监督电话号码等应在公共厕所的墙壁上处于明显的位置,以促进公共监督,这些指示应进行匹配;
(10)公共厕所每天都会被一流的公共厕所清洁。
4.公共厕所设施
1.公共厕所中的设施状况良好,洗手器物很干净,并且有足够的洗手设施。
(ii)内部和外部照明固定装置,标志,洗手器具,镜子,衣服钩,手工烘干机,冲洗设施以及其他设施和设备和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没有任何缺陷,漏水,灰尘或污垢。
(3)如果化粪池人孔盖被丢失或损坏,则应及时更换和修复,以确保正常使用。
(iv)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厕所中的管道,并保持清洁和状况良好。
(v)通往无障碍的公共厕所的途径是毫无开动的。
5.公共厕所安全
(1)必须清洁公共厕所中的化粪池,以防止溢出。
(2)在下雨天和下雪的天气中,不允许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将电力和水连接起来。
6.公共厕所标志
确保男性,女人和残疾人在公共厕所内的标志清晰,并且公共厕所外的招牌是完整的,醒目的,以促进人们使用厕所。
7.管理人员
工作时,一流的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必须穿统一的衣服,统一的车牌,以文明的方式工作,礼貌地对待人,并且不得与公共厕所管理无关的工作,他们有责任停止和劝阻任何破坏或损害设施告。
8.费用管理
没有授权,不得提出公共厕所的费用,厕所用户不得被迫购买餐巾纸,其他与厕所无关的物品不得出售。
9.移动公共厕所
(1)在移动公共厕所中严格禁止出售餐巾和食物,卫生质量必须满足监管要求。
(ii)不得在公共厕所周围有混乱或随机堆叠,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和有序。
(iii)公共厕所的外墙必须保持整洁,美丽和未损坏,而不会随机悬挂或悬挂物体。
(iv)不允许随机收费,并且不得实施每人0.3元的收费标准;未经授权,不得扩大其他充电对象,并且活跃的军事人员,老年人(带有证书),残疾人和1.2米以下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