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感冒的高发季节,很多人感冒了会自己买点感冒药吃,市面上出售的很多感冒药都含有一种叫“对乙酰氨基酚”的成分,这个名字说起来有点长、有点拗口,不过提起诸如泰诺林、必理通、日夜百服宁、白加黑、新康泰克等等感冒药,大家并不陌生,而细心的朋友们会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发现,“对乙酰氨基酚”正是这些感冒药中主要成分之一。
对乙酰氨基酚有两个作用:一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二是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解热镇痛药,可以退热和止痛。
那么为什么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对乙酰氨基酚安全性的问题一直层出不穷呢?这与不合理用药,特别是长期大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特别是肝损伤有关。
因为对乙酰氨基酚在体内有90%~95%在肝内被代谢,代谢物及未代谢产物均经肾脏排泄,当超量服用时其主要代谢途径饱和后,则有一部分中间产物产生肝、肾毒性。
对乙酰氨基酚(APAP,扑热息痛)于1955年作为解热镇痛的非处方药物首次在美国上市,该药是非那西丁(由于肾毒性被撤市)的结构类似物。据美国毒物控制中心报道,药物中毒最常见的是镇痛药,而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占到镇痛药中毒的45%,在美国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是导致急性肝衰竭最常见的病因。
2005年,美国的研究报道,对乙酰氨基酚导致的急性肝衰竭(ALF)占所有急性肝衰竭的42%。2007年一项基于大样本人群的研究显示,对乙酰氨基酚导致的急性肝衰竭占所有急性肝衰竭的41%。
同样,对乙酰氨基酚导致儿童急性肝衰竭的比例为14%~25%。小于6岁的儿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导致较高死亡率的原因仍然是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
为此,自2011年起,FDA建议将对乙酰氨基酚的单位剂量从500毫克减至325毫克。
对乙酰氨基酚导致的肝损伤,是与用药剂量有很大关系的。本表仅供参考,具体数值以各药品说明书为准。
市面上出售的对乙酰氨基酚品牌名称很多,常为复合镇痛处方药中的一种成分。常见剂型有:片剂(300毫克/片;500毫克/片;缓释剂650毫克/片)、颗粒(500毫克/袋)、混悬液(32毫克/毫升)、胶囊制剂等。
一般来说:成人口服推荐一次0.3~0.6克(300-600毫克),一日量不宜超过2g(2000毫克),两次给药间隔不应低于6小时。
如果持续发热或疼痛,对于500毫克/片来说,间隔4-6小时服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缓释剂650毫克/片来说,间隔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12岁以下儿童要依照体重给药,持续发热重复用药时,24小时不得超过4次。
《普通感冒规范诊治的专家共识》指出:肝肾功能不全、血小板减少、有出血症状者和(或)有溃疡病穿孔病史者应慎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药物。
用药过量的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多汗等,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大或黄疸。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或肾小管坏死。
用药须知①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②服用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③过敏体质,对阿司匹林过敏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④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酒精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慎用。
⑤片剂500毫克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⑥缓释片650毫克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
⑦缓释剂型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⑧本药会干扰血糖、血清尿酸、肝功能及凝血酶原时间等的测定。
⑨剂量过大或长期服用可引起造血系统及肝脏损害,严重者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虽然讲了这么多超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危害,不过应该说,在规范用药情况下,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药是安全的,但不能大剂量、长时间服用。解热类非处方药,服用不得超过3天;镇痛类非处方药,服用不得超过5天。如果症状仍无缓解,请咨询医生,不得自行服用。
本文仅做常规健康知识普及,具体药物用法用量以药品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