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的概念
测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测量平差:是用最小二乘原理处理各种观测结果的理论和计算方法。测量平差的目的在于消除各观测值间的矛盾,以求得最可靠的结果和评定测量结果的精度。任何测量,只要有多余观测,就有平差的问题。
测绘基准测绘基准是指一个国家整个的测绘起算依据和各种测绘系统的基础。测绘基准包括所选用的各种大地测量参数、统一的起算面、起算点、起算方位。
《测绘法》明确规定: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目前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包括:
大地基准大地基准:是建立大地坐标系统和测量空间点位的大地坐标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的大地基准是1980西安坐标系,其大地测量常数采用国际大地测量与地球物理联合会(IUGG)1975年推荐椭球,长半轴a=6378140m;扁率f=1/298.25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设在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是全球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其原点为包括海洋和大气的整个地球的质量中心,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Z轴由原点指向历元2000.0的地球参考极的方向,该历元的指向由国际时间局给定的历元为1984.0的初始指向推算,定向的时间演化保证相对于地壳不产生残余的全球旋转,X轴由原点指向格林尼治参考子午线与地球赤道面(历元2000.0)的交点,Y轴与Z轴、X轴构成右手正交坐标系。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过渡期8至10年。